新学期海曙区教育局出新规

[宁波日报]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其代批作业

    2014年08月22日 09:5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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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池瑞辉)新学期即将开学,海曙区教育局在课程设置、作息时间、作业与考试等方面作出新规定:中小学每天至少安排40分钟午休时间;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批作业。

  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海曙区教育局规定,学校要按规定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的开设。确保初中科学实验开出率达100%,课外文体活动开展率达100%。

  每天的全校性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眼保健操等要纳入课程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同时,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科学开展心理辅导。

  海曙区教育局还对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作了具体规定,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保证小学1-3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小学4-6年级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

  作息时间上,要求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中小学每天至少安排40分钟午休

  海曙区教育局今年明确规定,中小学每天至少安排40分钟的午休时间,并开放阅览室、图书馆、运动场等场所,用于学生午休、阅读或锻炼。初中学校每天至少安排40分钟的自主学习时间,用于学生自学、作业整理或个别辅导。

  按新规定,要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各学校都要建立学生作业量监控制度。

  同时,小学低年级(一、二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全年级和全校性的考试次数每学期小学3-6年级累计不超过1次,初中累计不超过2次(初三第二学期除外),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组织学生进行月考。

  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和班级进行排名

  海曙区教育局还特别规定,教师要依据教学内容、要求和学情布置作业,坚持“精选、批改、讲评”原则,布置可选择性、层次性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批作业,不能把相关责任转嫁到家长身上。

  按新规定,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和班级进行排名,不得给班级和任课教师下达升学任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教师考核的唯一依据,也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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