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全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2014年09月12日 15:0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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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多个层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既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又与多个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对接,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机制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提高效率,而且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市场需求多样性、增强社会经济活力等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

  这些年来,国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使其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持续扩大。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注册资本占全国总额的四成。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有16家私营企业上榜,在纺织、钢铁、有色、家电、汽车、电信设备制造和金融业等市场化的主要领域赢得了一片广阔天地。十年前世界500强企业中还看不到我国私营企业的身影,如今已经有8家企业进入这一梯队。华为等一批领军企业已经打造出世界一流的优质品牌,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些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一分,公有制经济就会萎缩一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前提的,三十多年来尽管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总量越来越大,控制力在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大大提高。

  当前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市场准入制度不统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在治理结构、经营行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逐步改善。应该说,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鼓励、支持,也需要加强引导。为此,三中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在政策支持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鼓励混合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加强引导上,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当然,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不仅要求改善宏观外部环境,更有赖于各个微观主体练好内功,在具备条件时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要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打通了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的渠道,可以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也可以促进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些观点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看成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此消彼长、你进我退的“零和博弈”,这是不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的。有人将发展混合所有制解读为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也有人担心推进混合所有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冲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前提是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目的则是实现“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在这个问题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为更好、更全面地体现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注意推行国企、私企、外企之间双向甚至多向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重视发展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而不能单向地出售国企股权,进行变相的私有化。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在符合条件的行业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带动私营企业共同发展。“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要将国企改革置于严格有效监督之下,而不能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本文来源: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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