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2014年09月16日 15:01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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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 通讯员应毅)日前,记者从海曙区人社局获悉,为了加强防范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掌握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海曙首次启动事业单位离退(职)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

  据介绍,认证程序将分为两种情况,大市内居住人员,由各单位将《认证告知书》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由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离退休证到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填写《资格认证表》。对特殊情况,如本人确实无法前往单位进行资格认证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认证手续。异地居住人员则采取信函的方式将《认证告知书》和《资格论证表》邮寄给离退休人员,在设定的表格中要求有本人亲笔签名,并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盖章证明后寄回单位。如居住在国外的,必须附上驻外国使领馆出具的有效证明。

  认证工作将于11月中旬前结束,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认证资料的,将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对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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