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社区邀法官“出诊” 助解居民疑难杂症

    2014年10月17日 09:1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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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黄丽娟通讯员毛一波朱映青

  社区里家长里短纠纷多,一些“疑难杂症”让社区工作人员也犯愁。这不,为了更有效地解决纠纷,海曙西门街道特邀法官“出诊”社区,助解居民纠纷。

  新芝社区有位许老太早年丧夫,两女出嫁,一人独居。18年前,小区保安小曾认识了许老太,见她一人生活挺不容易,平时甚是照顾,家里如要修修补补,小曾定会全力以赴,老人需要搬运重物,随叫随到。

  渐渐地,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在小曾经济拮据时,老人也会鼎力相助。1997年,老人立遗嘱要小曾照顾余生,并把自己一处范江岸路的房产赠予小曾,另一处桃源小区的房产于当年也低价卖给了他。老太的两个女儿知道此事后,强烈反对其母的做法,母女反目,这十多年来,老太与二女形同陌路。

  2000年,许老太患了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小曾夫妇就把老太接到家中照顾,其间老太房子的租金和退休金由小曾夫妇打理。去年年底,老太的大女儿忽然提出要接走母亲,收回范江岸路的房子。

  小曾夫妇说什么也不同意,双方闹得不可开交。面对这一复杂的民事案件,新芝社区居委会请来了西郊法院的苏法官,在社区会议室“开庭”解纷争。

  了解事情经过后,苏法官认为,于法,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处分权,立遗嘱把自己一处房产赠予小曾作为条件要其照顾余生,并没有不当之处。但于情,亲生子女愿意赡养老人却不能,财产亦由“外人”继承,换位思考下,很多人不能接受,况且小曾已以明显的低价购得老太另一处房产,现在也该退一步,让她们共享天伦。

  近日,经过苏法官的耐心劝解,小曾夫妇愿意放弃许老太赠予的范江岸路的房产,许老太跟随大女儿居住,由大女儿孝养余生。

  “居民群众有些矛盾纠纷比较复杂,单纯靠社区调解员有点难度,但上到法庭解决又没这个必要,让我们法官进社区解决疑难纠纷,既能不偏离法律,又能照顾情理,而且也避免过多占用公检法资源,就算牺牲点时间,我也很乐意。”苏法官说。

  据了解,西门街道辖区13个社区都已与法官结对,并建立“法官进社区”联络群,每天有人“坐班”,有疑难问题可随时咨询,让法官来把脉家长里短,两年来共解决疑难纠纷52起,成功率100%。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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