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法治中国新天地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述评

    2014年10月19日 22:1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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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一种理念、文化与力量,表现为宪法至上,所有的公权力、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的约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积极探索实践、拿出真招实招——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需要在每一个具体目标的落实中得到检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建立这样的体系和标准,可以使国家法治化进程得到“方向标”的引领和“观察仪”“监测器”的评价,可以适时防止、预警、纠正破坏法治现象的发生,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助推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学习借鉴、发展继承法治理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

  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这一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精髓要旨。

本文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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