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离甬3天即需报备

    2014年12月09日 09:1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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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 通讯员李天波)领导干部外出三天以上也要进行报备。近日,记者从海曙区纪委获悉,《海曙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已出台,并将在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制度》规定,报备对象为全区区管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因私离开宁波大市范围内3天及以上的都需要向纪委进行报备。领导干部外出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进行事前报备。其中,报备外出期间如行程等发生变化的,须再次进行报备并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及地点、交通工具、费用来源等。

  据悉,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原则上要求书面报备,特殊情况可采取先口头再行书面报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纪(工)委书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外出的,直接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其他区管干部外出的,设纪(工)委、纪检组(纪委)的,向所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纪委)报备;未设纪(工)委、纪检组(纪委)的,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

  “我们希望可以通过这项制度,知道领导干部的行程安排,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海曙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旨在让单位了解领导干部去向,防止利用职权为相关利益人提供便利,“这也是加强党员干部生活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干部生活圈的一种措施。”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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