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向其道歉 五被告共赔偿500万

    2014年12月26日 08:5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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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网站消息,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依据著作权法,法庭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 2、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 3、于正在内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万元人民币。

本文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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