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

    2014年12月26日 08:5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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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关注社会民生,扎实做好关心群众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到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解难帮困送温暖等活动。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乡孤老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落实好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实现就业。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要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需求,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和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组织好煤电油气运的稳定供应,加强设备检修检测。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入城乡群众和生产一线慰问演出。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科学调度春运资源,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恶劣天气应急防范措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

  要厉行廉洁从政规定,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以及我市“20条措施”,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坚决杜绝各种“节日腐败”现象。(记者龚哲明)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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