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638件 标的总额近33亿

海曙法院发布2014年度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

    2015年01月08日 15:2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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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陶琪姜)海曙法院于日前发布了《2014年度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4年度,海曙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638件,同比上升95.98%。其中,多被告案件约占65%,6个以上被告的案件有60件,最多的一个案件被告达21个。

  海曙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2012年之前,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中,企业之间的联保、互保现象较多,之后,随着金融商事活动中联保、互保系列由企业转向个人,而导致个人间的互保、联保案件逐渐增多,多被告案件大增。另外,一些金融机构在贷前审查阶段未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也是导致多被告案件大增的重要原因。

  随着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也越来越呈现出同样的趋势。《白皮书》显示,2014年度,海曙法院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还显示出刑民交叉的特征。据悉,被告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有17件,其中借款人涉嫌犯罪的有6件,担保人涉嫌犯罪的有11件。因被告被羁押,导致此类案件送达难、开庭难,案件审理周期延长,难度加大。

  海曙法院相关法官介绍,依据2014此类案件审理情况,以贷还贷案件问题也突出。目前许多金融机构都以新贷还旧贷作为解决拖欠贷款的主要办法,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担保人往往提出要脱保。虽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已有规定,但最初贷款真实用途的查明和保证人责任的复杂化,给案件审理带来了难度。

  《白皮书》还提出,2014年度该院金融商事案件标的总金额32.71亿元,同比上升111%,其中最大的个案标的额为1.75亿元。鉴于金融债权有别于其他性质的债券,法院建议金融机构尽职做好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规范业务操作,加强后期监督和管理,从源头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此外,海曙法院也通过创新司法手段,采取“有限排期、集中开庭”的方式,为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并积极运用实现担保物权,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同时,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减少和避免规避执行行为。据统计,2014年海曙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审理案件共计235件,占比60%以上。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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