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了大事情,就做点小事吧”

[东南商报]“何阿姨和好屋”的一天

    2015年01月15日 09:19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何凤瑛在“和好屋”整理案卷。

  位于海曙区南门街道马园社区居委会旁的“何阿姨和好屋”是周边社区居民解决纠纷的主要去处,“和好屋”负责人何凤瑛从2005年4月开始从事调解工作。近10年内,何凤瑛成功调解了纠纷千余起。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做不了大事情,就做点小事吧。”昨天,记者见证了何凤瑛一天的工作。

  8:00~11:15

  调解纠纷

  上午8点半,何凤瑛在和好屋刚坐下不久,柳汀新村的赵先生就上门了。

  赵先生说,这几天楼上的卫生间漏水,污水顺着墙壁渗漏到了他家里,把墙上的石灰都泡成了浆糊状。他和楼上的租客、房东说了两天,还在漏水。

  何凤瑛查看了现场后给房东张先生打电话。对方要求确定是他家造成的漏水,才肯过来。何凤瑛打了几个电话就找来一名管道工,查明是楼上马桶底座处漏水了。

  10点,张先生赶了过来,答应维修,可双方价格谈不拢。何凤瑛又做起中间人,帮忙讲价,管道工承诺在两天内修好漏点。

  11点15分,何凤瑛回到办公室。她说:“今天比较顺利。有些纠纷,上班时间家里没人,要等到晚上下班后,找到人后,管道工也下班了,就只能到第二天再处理。”

  11:15~11:30

  整理案卷

  在上午下班之前,何凤瑛整理了一下其他调解案卷。她打开一卷卷宗说:“你看,这个纠纷已经调解了8个多月了。估计过几天双方还要来这里。”

  案卷中涉及的是一起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去年4月,5岁的男孩小恩在附近饭店的池塘里溺水,经过抢救小恩成了植物人。小恩的家人找到了“和好屋”,希望何凤瑛帮助调解。

  何凤瑛了解情况后,与小恩的家人和饭店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了初步意见,在这起意外中,小恩的监护人承担七成责任,饭店承担三成。随后,要对小恩进行司法鉴定。

  去年12月1日,司法鉴定书结果出来,小恩被认定为一级伤残。现在,事情发生了新变化。何凤瑛说:“只要双方愿意,我还会继续调解下去。”

 [1] [2] 下一页
本文来源: 东南商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