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

    2015年03月12日 16:43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 张立)记者从海曙区人民法院获悉,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海曙区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015年人民陪审员100名。

  根据相关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者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除此之外,凡年龄在23周岁至6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在海曙区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热爱陪审工作,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后,将由海曙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5年。

  报名方式为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至3月26日。了解详情可点击链接查询。

  链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简章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