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何凤瑛:“和好屋”里当“娘舅”

    2015年03月24日 09:3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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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陈朝霞 海曙记者站毛一波 通讯员孙轶梁

  “何阿姨,谢谢你!我在新岗位上挺适应的,合理安排时间,宝宝也健康成长,真是太开心了!”近日,海曙区南门街道马园社区的民间调解组织“何阿姨和好屋”的负责人何凤瑛接到了新晋妈妈小范的感谢电话。从2005年开始,10年内,何凤瑛成功调解了社区纠纷千余起,被群众称为“大娘舅”。

  今年,何凤瑛给自己派了新的任务,除了调解居民纠纷外,也做起了辖区企业的调解工作。“现在是年初,返工的时候雇主和员工总会有点纠纷,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员工们顺利返岗。”何凤瑛希望。

  小范休完产假回原单位上班,发现自己原来出纳的岗位被替代,而她被调去做后勤工作。小范一再对经理提出回原岗位,可经理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小范一气之下,来找何阿姨评理。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何阿姨把双方叫来一起沟通。何阿姨拉着小范的手:“做妈妈不容易,凡事要往好的地方想。做出纳事情多,你哪里有精力去照顾宝宝?”接着她又对经理说:“有机会多帮帮小范,她其实是太在乎自己的工作,怕做不好,你多支持她。”在何阿姨的劝解下,原本打算走司法途径的双方,态度都缓和了很多,也重新开始了合作。

  何凤瑛有本笔记本,用来记录各类报纸杂志上的调解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这可是我的‘法宝’,它给我出了不少点子。”

  马园社区的罗大叔正处在大龄失业的尴尬年纪,自己又没有什么特长,享受了政府4050的促进就业政策。今年2月,他得到了去一家单位做门卫的工作。单位负责人认为罗大叔享有4050政策,所以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简单的协议。天有不测风云,罗大叔在一次上班路上为避让汽车摔倒,腿骨折了。单位负责人得知情况后,让他好好休息,却只字不提工伤赔偿的事情。为此,罗大叔的妻子找到了何阿姨。

  这时,何阿姨又拿出“法宝”,她用笔记本上记录的实例与那家单位的负责人沟通,摆事实,讲道理。负责人被何阿姨说服了,愿意承担罗大叔的一部分医药费。罗大叔出院后,回到原来的单位,同时也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

  何凤瑛“转行”短短几个月,已成功帮助劳资双方解决纠纷8起。“‘和好屋’计划招募几位热心公益调解的居民,我们还将继续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的调解活动,为广大居民朋友服务。”何凤瑛对“娘舅”事业乐此不疲。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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