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

    2015年06月01日 10:2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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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冯汝洁)为了进一步方便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就医,加强服务管理工作,近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实施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市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可按有关规定就医购药,实现“一卡通”。

  我区按照市卡中心要求,积极组织部署,细化流程,做好与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确保伤残军人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参加医疗统筹的革命伤残军人的社会保障卡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向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个人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彩色证件照直接到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

  “一卡通”实施后,参加我市医疗统筹的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医疗费的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中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按甲、乙分类支付,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乙类医用材料的个人自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一致,其他医疗费全部由医疗统筹基金承担。伤残军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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