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检察院出台新规严打环境违法犯罪

    2015年06月12日 08:5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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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马俊)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的新版《环境保护法》实施已有半年,环境执法情况日渐引人关注。近日,记者从海曙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联合市环保局海曙分局出台了《关于运用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法律监督作用。

  该《意见》共14条,明确了环境执法办案的职责分工,有效衔接环境执法与检察监督职能,直击环保案件的“管辖难”、“维权难”和“执行难”。针对受害人普遍面临的证据收集困难、诉讼能力缺乏等问题,《意见》创新提出“支持起诉”制度,采取协助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举证、质证等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供涉及侵害环境公益的监测、化验、鉴定、评估等技术支持,为个人环保维权扫清障碍。

  而对于环保部门办理的重大、集中或有影响、情形特别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督,避免环保事件“拖”、“推”,从而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凡环保部门在遇到整治困难时,由检察机关采取“督促起诉”或“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环保及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意见》中的创新举措紧扣辖区当前环保工作重点,不仅增强了环保执法的刚性,弥补环境监督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盲区。”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还提出了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环境执法案件信息共享,并通报新出台的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工作举措以及一段时期内污染整治、重点污染企业排放、排污费缴纳等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及特点,共同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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