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宁波日报]遇到大车,须保持安全距离

    2015年09月02日 10:2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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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正在给孩子们讲解有关车辆“内轮差”的安全知识。(记者 徐文杰 摄)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石奇峰 俞科伟

  昨天是开学首日,按照以往惯例,交警也在昨天送“交通安全”进学校。今年海曙交警的“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别出心裁,通过现场实验互动的方式测算出了大型车辆的视觉盲区,告诉孩子们遇到大车时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海曙交警来到海曙外国语学校。这次交警给孩子们带来的“交通安全课”很有现场感,因为操场上停放着一辆长10米、宽2.5米的大巴车。随后,交警选取了一名身高为1.13米的男孩和一名身高为1.2米的女孩作为志愿者,进行大车盲区测试,然后由孩子们上车观看。

  第一步测试,两名孩子先后站在左侧车头斜角处,也就是车辆左A柱对出去的地方。此时身高1.7米多的驾驶员在驾驶座上朝外观望。当孩子与车辆的直线距离有2.3米时,驾驶员才能看到孩子。

  第二步测试,孩子站在车头正前方,在驾驶员不看“反光镜”的前提下,要距离1.2米的时候才能勉强看到人。

  第三步测试是右侧车头斜角处,现场实验表明,由于受到右A柱遮挡影响以及孩子身高问题,驾驶员要在距离3.5米的地方才能看到孩子。

  “这一点很值得家长重视,有些时候孩子候车靠得过近了,驾驶员又看不到,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说,大车除了前方存在视觉盲区,需要特别引起重视外,内轮差同样不容忽视。

  出于安全性考虑,这次实验用警示筒代表行人。一排警示筒离大巴车的直线距离是3.5米,大车启动后开始转弯。记者发现驾驶员在精神集中、随时修正方向的前提下,内轮差未出现,右后轮距离第三个警示筒的距离为0.5米;但驾驶员转弯时精神未集中的状况下,直接把方向盘打死,那么右后轮就会碰到第二个警示筒。第二次实验把警示筒与大巴车的距离调整为2米。这次不管驾驶员有没有把方向盘打死,车辆都撞到了第三个警示筒。

  “内轮差实验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驾驶员在驾驶时认真与否很重要,直接关系到事故的发生;第二,行人要和大车保持安全距离,3.5米以内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交警说。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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