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废弃电动车成新版“僵尸车”

    2015年09月07日 08:3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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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里废弃的电动自行车。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石奇峰 胡幸年

  说起“僵尸车”,人们第一印象就是废弃的机动车在“占座”。然而,如今的“僵尸车”除了机动车外,还得算上废弃的电动自行车,而且电动自行车成为“僵尸车”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300多辆“废车”占据停车场

  “今年我们停车场又有300多辆电动自行车了,过段时间又要清理了。”昨天上午,鄞州交警下应中队的胡警官打来电话,向记者反映电动自行车成为“僵尸车”的问题。

  其实,去年年末的时候他们已经清理过一遍了,当时处置了500多辆废弃电动自行车,而半年多的时间又“攒”了300多辆。这些“废车”主要有两个来源:一部分是事故车辆,撞得破碎了,保险公司也已经赔偿了,再去维修已经不划算了,所以车主干脆就不要了;另一部分是交警历次整治时查扣的违法车辆,比如超标车,有些车主觉得自家的车过于老旧了,又要办各种手续才能领回来,觉得很麻烦于是就放弃了。

  “我们还算好,只要程序走到位,公示后没人来认领就直接送回收公司了。但小区就麻烦了,眼看着它们占地方但就是没法处理。”胡警官说,废弃电动自行车正在成为新版“僵尸车”,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问题必将成为诸多小区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找不到人授权有主车难处理

  海曙交警是宁波最早发起清理“僵尸车”的交警部门。作为主要执行人之一的石警官告诉记者,去年有小区给他们送锦旗,感谢他们在清理“僵尸车”时作出的贡献。

  “小区负责人还给我提了个要求,希望我帮忙把小区内废弃的电动自行车也清理掉,积压的有些多了,占了好大的地方。”石警官说,去实地查看后发现这事解决不了,因为清理“僵尸车”的前提条件是要找到废弃车辆的所有人,由对方授权才能进行清理,否则极易惹出争端。

  “机动车,我们根据车牌等线索能够找到人,然后得到授权。但非机动车就麻烦了,一部分是没上过牌的,过于老旧被丢弃在那,找不到原车主;另一部分是有牌的,但车主换电话了或者这辆车已经多手转卖过,这类情况又以外来务工人员居多。”石警官说,这些现实因素,使得废弃电动自行车越积越多,清理起来困难重重。

  报废渠道还需“亲民”一点

  很多市民在问,电动自行车到底有没有报废渠道。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注销报废是有正规渠道的,需要先到车管部门办理。但可惜的是,没有相应的报废年限,也没有强制性,还相当不方便,导致处理起来耗时又费力。记者采访时,一市民的说法比较有代表性:“我报废个电动自行车,还要千里迢迢给你‘送货上门’,基本上还没钱,还不如卖给破烂王划算呢。”

  因此,有市民建议,不妨借鉴一下某些商家的有偿回收做法,比如“贴一部分钱,然后以旧换新”。相关部门可与电动自行车售卖商合作,以合理的价格、适当的方式来鼓励市民自觉处理废弃电动自行车。

  这样可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让回收渠道显得更为“亲民”,报废方便了,车主又能获得些利益回报,对于解决废弃电动自行车积压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二是杜绝某些废弃电动自行车被不法分子收购,略加维修或者拆出零件与被盗电动自行车“合并”后再次流入市场。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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