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无缘投标

海曙严防五水共治工程领域职务犯罪

    2015年10月08日 09:4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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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朝霞 海曙记者站 张立 通讯员 马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将被取消涉水领域的工程投标资格。日前,海曙区出台严防五水共治领域职务犯罪4项制度,剑指“五水共治”领域的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管等环节,将有劣迹的投标单位“拒之门外”。

  据了解,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凡是经过判决认定的行贿犯罪信息在系统中均有迹可查,并向全社会公开。近日,海曙区为五水共治工程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及时向申请查询单位提供查询结果,对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从源头上防范职务犯罪的二次发生。

  截至目前,海曙区已对五水共治工程项目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2次,这一举措受到工程公司的欢迎。“把有无行贿记录作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准入门槛,将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这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和诚信守法。”某工程公司的副总经理认为,此举净化市场风气,让行贿无处可行。

  “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能的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案件协查机制,给廉洁治水上了一道双保险。”海曙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部分未在查询系统内的漏网之鱼,区五水共治办公室会移送相关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由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案件查办、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手段,共同惩治和预防治水环节的职务犯罪。

  “这项制度试运行了一段时间,发现社会反响比预期还要好。”海曙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劣迹单位的投标资格,犹如给其一记经济和信誉损失的连环重拳。“而已开工的项目,我们也会定期‘体检’,排查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一连串环节的廉政风险点,防止小错酿大案。”该负责人说。

本文来源: 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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