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不动产登记”年底前启动

    2015年10月13日 11:0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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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3月份起,全国各地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6月中旬,《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标志着宁波不动产登记改革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当时就提出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颁发宁波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并在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最终要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的“四个统一”。这也意味着,市民将挥手告别比拼土地证、房产证谁多的时代。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为实现2015年底前颁发宁波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这一目标,日前,宁波又正式出台《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这标志着宁波已经正式完成市级不动产职责整合,值得一提的是,宁波是浙江省首个完成市级不动产职责整合的地市。

  《通知》要求将市、区各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交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职责继续由原主管部门承担。

  与此同时,明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完善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

  另外,《通知》还规定要求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明确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相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之外,在往后推动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之后,还将方便社会进行依法查询。

  本报通讯员 庄芬芬 本报记者 王凯艺

本文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 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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