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去年立案9起,今年前三季度立案14起

[宁波晚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 受害者多为老年人

    2015年10月14日 09:26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张黎升 孙海荣

  近段时间,市三区范围内,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发案率走高,受害的大部分都是老年人。昨天,海曙区金融办发布了相关数据,海曙法院也发布了典型案例,希望能借此引起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的注意。

  数据

  非法集资类案件发案率走高

  宁波是互联网金融试水的先行区,P2P产品、众筹等新业态发展较快。以海曙为例,经初步排查核对,区内现有投资理财类企业300余家。

  据统计,去年,海曙区涉嫌非法集资立案9起,涉及资金10667万元。今年仅前三季度,该区涉嫌非法集资立案就有14起,涉及资金9749万元,非法集资案件呈逐年走高趋势。

  2014年至今,海曙法院共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起,除了2件为被告单位直接参与外,也有多件为被告人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以资金周转为由,通过刊登融资广告,举办宣讲会等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而在审结案件涉及的239名被害人中,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单次吸收存款从一万元到千万元不等。

  案例

  方式有开宣讲会、送小礼物或提供免费旅游

  昨天下午,海曙法院的法官介绍了几例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第一个案例。被告人闫某等在市中心租用了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雇了一群年轻人,游走闹市街头,拿着传单,看到大叔大妈路过就上前亲热地介绍。又在多个社区、居民聚居区,开投资宣讲会,到场送小礼物,发投资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绝对保本,回报大,年利率可达17%。单在奉化某农庄的宣讲会上,就有200多名老年人参与,宣讲会后,吸收资金达112万元。

  几个月后,闫某自称被骗,该矿产投资失败,资金全被上家卷走,无力还钱。数名被害人报案,然而,几千万的资金已追不回来了。最终法院宣判,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

  第二个案例。一家深圳的投资公司在宁波设立了分公司,以上市股权投资为名,开展集资推介活动。通过前期发传单、办免费理财讲座等,吸纳了部分中老年人为其会员。

  接下来,公司请这些会员走进养老院,以亲身体验做宣讲,鼓动养老院的老人,把钱投入到股权投资项目,并承诺,该项目月息高达2%-2.5%。不仅如此,公司还定期请荣誉会员,也就是投资大户,到海南等地免费旅游,参观公司投资项目中的土地、厂房。

  事实上,该深圳总公司本就是一个空壳,而那些投资项目里的厂房、土地,也是假的。至去年案发,宁波分公司向93位借款人吸收了1400余万元,部分用于支付利息、组织活动和业务员提成等,后无法归还,造成被害人1100余万元的损失。

  提醒

  不要盲目投资

  高回报率的非法理财产品

  “老年人容易博取信任,又缺乏金融、投资的知识和渠道,这些所谓的理财公司就瞄上了他们手上的闲钱,甚至是养老金。”办案法官说,多数老人被对方所给予的一些小恩小惠吸引,一开始会试着投一小笔钱,而投资公司也会按时兑现好处,尝到甜头后,老人们开始增加投资金额。还有一些投资公司之间互有联系,老人信息也被共享,一部分老人先后被多家公司诱去投资。

  海曙区金融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不同于一般借贷,它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超高投资回报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嫌疑,“案件中,这些受害人往往都存在盲目追求高回报,只看到眼前利益的贪利心理。”

  此外,海曙区金融办的负责人建议,对于抗金融风险能力不高的老年人来说,不要盲目投资高回报率的非法理财产品,因为高回报意味着高风险。最好还是到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投资一些相对稳健的理财产品。平时,也切勿轻信那些投资公司宣传的“高大上”的企业形象,对于邻居、同事等熟人的热心推荐,要多留心辨别,不要碍于面子或关系盲目投入。

本文来源: 宁波晚报 责任编辑: 郑磊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