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海曙朝阳新村棚改项目开始签约

被征收住宅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为13869元/平方米

    2015年11月11日 10:3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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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林伟 通讯员郑轶文 孙凯丽 柯英颖)昨天,海曙区朝阳新村棚改项目启动签约工作。当天,已有20户居民完成签约。需指出的是,从昨天起至12月29日24时的50天签约期限内,签约户数需达到80%,否则已签订的补偿协议不生效,征收效力终止。

  据了解,朝阳新村建于上世纪80年代,房屋及配套基础设施老旧,地块整体地势低洼,大雨及台汛期间常出现低洼积水现象,居民要求改造意愿强烈。本次签约共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2924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548户。

  棚改征收居民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签约搬迁奖励加补助最高可达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的35%:包括15%的货币补偿补助,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获得10%的签约搬迁奖励,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在宁波行政区域内完成购房者,可再获10%的购房补助(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契税记载的购房资金)。

  根据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的公告,被征收住宅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为13869元/平方米。

  78岁的杨女士和老伴是昨天签约的第1户家庭,随着年事渐高,住在5楼的两老觉得楼层太高,老房子每逢台风天就会积水影响出行,更是让他们苦不堪言。能住新房子一直是两老的心愿,因此对这次棚改的机会他们十分珍惜。一接到房屋评估完成的通知电话,他们就赶过来签约了。

  57平方米的房子评估价加上奖励和补助,约能获得100万元的补偿。在听完工作人员耐心的讲解后,老人和家人都感到很满意:“早点签约等着拿到钱后买新房子住,到时还能再获得10%的购房补助。”

  和杨女士老两口一样,当天已签约的另外19户住户也选择了货币补偿。

本文来源: 东南商报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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