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子能否实现“文化复兴”

海曙出台新政规范全区古建筑使用

    2015年11月30日 08:36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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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朱尹莹)近日,海曙区出台了《区管各级国有文物及历史建筑适度利用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们出台这份新政,希望能在保护的前提下,规范以往缺乏依据、混乱的文物及历史建筑的利用。”海曙区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的海曙,有各级文保单位、点共计141处,历史建筑也即将公布。这些文物以及历史建筑该如何利用,一直是道不小的难题。海曙出台的这项新政,适用范围为区管各级国有文物及历史建筑。这也是宁波市首次对文物及历史建筑的利用做出如此明确的约定,以往多是笼统表述为“保护第一,合理适度利用”。

  新政明确,区管各级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名人故居、革命纪念性建筑或遗址、宗教建筑等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物建筑,必须主要用于文化展示并向社会开放。比较特殊的是,新政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在利用前,直管单位必须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有关信息,并通过公开报名、项目公开选择、专家评审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使用单位或使用人。

  “公益性、开放性,是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利用的主要原则。”该负责人介绍,在项目的选择上,也必须是与文化相关的,比如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等,“当然,一些级别相对偏低的,比如区级文保点、历史建筑,可以从事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项目。”另外,新政也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进入,投资兴办各类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

  以月湖景区为例,原为甬上著名教育家杨菊庭的住宅,今年4月2日变身为公益性的海曙美术馆、芳草洲内的公益性展厅甬商文化园等都是海曙区文物建筑适度利用的成功案例。

  据介绍,2013年9月,在杨宅闲置近3年后,海曙区在网上公开征集其使用单位,又组织专家对初入选的5个方案进行评估和面对面答辩,最终选择了民营资本入驻开办公益性美术馆,并在网上公示。海曙美术馆开办至今7个多月,举办了9次书画展,有近4万人次观众。而甬商文化园由望湖阁公共文化展厅、芳草居文华活动中心及休闲园林组成,也让市民多了一处参观和游览的场所。

  “下一步,以月湖景区为例,对处在历史建筑内的一些商会到期后不再续约,将结合月湖5A级景区的创建,公开征集合理使用单位,比如引进一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馆等,打造环月湖景区博物馆。”该负责人透露,“对历史建筑的管理使用需要有可持续性,否则予以否决。”近日,根据这一原则,海曙区在多次评估、反复审核后,否决了对空置多年的位于浙江省文保建筑中山公园内的逸仙楼的3家申报利用单位。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朱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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