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站毛一波 通讯员张姗姗)海曙区监察局日前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制定了《海曙区“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得人民币1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该办法中所称的举报奖励,是指向海曙区财政局举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资产的问题。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小金库”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最先举报人。举报次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同时,若存在举报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或缺乏事实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查处“小金库”无关、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等,不予奖励。
市民可通过三种途径参与,分别是拨打举报电话0574-83862321,或发传真至0574-87194492,或邮寄信件至“海曙区大梁街48号”。相关部门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