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经办业务推行阳光监管

    2016年03月22日 09:5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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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刘平俞竹惠)日前,海曙区人社局在各县(市、区)中率先将医保经办业务纳入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平台,推行权力事项阳光监管。

  目前,区人社局已梳理出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认定、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家庭病床登记备案、特殊情况代配药手续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就医登记等7项日常业务的阳光政务经办流程,并整合进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平台。区医保办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须先登录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平台,按设定流程进行业务经办,除了上级医保部门外,区、局两级行政审部门皆可实时监控经办进程,基本实现了工作人员在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平台中的业务一体化经办,同时也实现了浙江政务服务网要求的网上预审、窗口报批、办结取件的业务经办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经办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继续扩大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平台的业务经办范围,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柜员式服务改造等举措,将医保业务平台中流转的业务逐步过渡到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平台。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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