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文保建筑统筹利用结果公示

    2016年05月04日 17:23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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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区管各级国有文物及历史建筑适度利用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办[2015]71号)文件的精神,近期对我区三个文保建筑(花果园庙、逸仙楼、小花厅)向社会征集统筹利用方案。经专家评审,入围结果如下:

  1、花果园庙:由“宁波八行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筹办“宁波史氏文化陈列馆”

  2、逸仙楼:由“宁波同泰嘉陵投资有限公司”筹办“宁波当代名人文化陈列室”

  3、小花厅:由“宁波市甬商发展研究会”筹办“甬商文化小驿站”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月5日-5月13日。

  举报电话:55889368。

    海曙区纪委第三巡视组电话:55889165。

  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4日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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