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宣讲热引爆

    2016年09月27日 09:2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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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9月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慈善法》宣传活动在公益一条街举行,宣传《慈善法》和慈善精神,让市民零距离感受慈善。

  “慈善捐赠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捐赠吗?”现场,《慈善法》知识问答吸引了许多居民参与,据工作人员介绍,“《慈善法》9月1日刚刚出台,许多居民包括公益人士、志愿者都还处于学习、探索的过程中,通过这样的知识问答,在游戏中,可以让大家记住相关的知识点,依法做公益。”

  针对目前微信朋友圈经常出现的各类求助、募捐信息,活动主办方相关负责人指出,个人有困难可以求助,但禁止个人募捐,个人想要募捐,需找慈善组织合作。“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不禁止。而如果是救助他人,发起个人募捐,属非法募捐,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防止诈捐、骗捐,《慈善法》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现场,严婉贞志愿服务社的40余名志愿者正在给路过的居民分发《慈善法》学习手册。“我们做公益,更需要多学习《慈善法》,比如有要捐款的人是不是可以直接把钱给我们,然后我们给受益的人,这些现在法律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严婉贞说,现在志愿服务社有志愿者300多名,她打算组织志愿者进行一次专门的学习会,让大家多了解慈善知识,更好的做慈善、做公益。
“行善之事,一年365天都可以做,但在这个‘中华慈善日’,大家做起来更具有神圣感和仪式感,让大家更有共鸣”。该负责人说。在社会助残的展示摊位前,就有居民认领了一把轮椅的微心愿,还有不少居民特意来到宁波首个慈善商店,购买慈善商品,为慈善助力。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毛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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