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被征收人住进新居

    2016年10月31日 15:43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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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郑轶文 通讯员孙凯丽)“本来一直担心钱不够无法交房,现在办了公私混合产,既缓解了经济压力,又解决了住房问题,这真是充满人性化的政策。”在日前的五江湾交付现场,李先生和其他38位家境困难的住户以公私混合产方式交房,圆了多年住房梦。

  2010年,李先生住房征收时,由于老房子建筑面积较小,即便是选择面积最小的安置房李先生一家仍需要12万元的差价,这笔钱对经济条件有限的李先生一家犹如天文数字,正在一筹莫展之时,工作人员送来了惠民政策:根据宁波市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需按规定结算差价,而被征收人、承租人无力结算差价的,差价部分折算的建筑面积可比照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在被征收人、承租人安置后要求购买该部分建筑面积时,仍按征收时的差价金额补够。工作人员为李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以公私混合产方式交房,李先生一家只需每月缴纳少量房租即可,等李先生资金充裕时再将12万元差价补齐,安置房就可以从公有产权转为个人产权。

  赵女士也是该政策的受惠群众之一,2013年,赵女士一家人拆迁安置到广泽嘉园,原本就是住房困难户,经济条件拮据,手头没有余款,根据赵女士家庭实际情况,当时政府也给予其享受公私混合产方式。今年赵女士有了存款后立马补齐差价,买下了公有产权部分。提起这一政策,赵女士连声称赞,感谢政府替低收入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据悉,自2010年采取该措施以来,海曙区住建局累计接管征收项目公私产权房屋894套,帮助困难家庭度过资金不足的困境,也促进了房屋征收工作。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郑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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