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命名为2016年度“清三河”达标区的公示

    2016年12月28日 10:24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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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省治水办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根据“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省治水办根据各地自查及各市验收推荐意见,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在此基础上,认定海曙区符合验收条件,拟予以命名,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5个工作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时,受理电话:省治水办0571-28059377,市治水办0574-87187169,区治水办0574-83869629;电子邮箱:省治水办848458224@qq.com,市治水办nbwsgzb@163.com,海曙区治水办微信公众号“海曙五水共治”,海曙区电子邮箱hswsgzb@126.com。

  海曙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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