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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变“养老”为“享老”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宁波探索

    2017年01月09日 11:24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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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安 绘

  马园社区淘乐坊志愿者为老人洗脚。(王佳 毛一波 摄)

  老年宜居环境配照:甬城爱心人士为老年人送温暖。 (丁安 摄)

  记者王佳 毛一波 通讯员梅薇

  核心提示

  过去,安居才能乐业;今天,宜居才可享老。

  就在2016年12月,全国老龄办在甬召开座谈会,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作为城市代表之一,宁波做了专题发言。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意味着从“养老”到“享老”的变化,也关系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

  那么,什么是老年宜居环境?如何建设老年宜居环境?我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进展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专题采访。

  老年宜居环境有了“国标”

  如同孝亲不能等待一样,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也不能等待。

  2016年10月,由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

  这是我国发布的首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谋划了适老居住环境、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等五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板块,其中17个子项重点建设任务包括建设适老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等物质环境,以及包容、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的文化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去年12月,全国老龄办在甬召开专题座谈会,主要任务便是贯彻落实这一指导意见,总结交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

  据介绍,长期以来,我国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基础是人口结构相对年轻,环境建设大多基于年轻人的需要,对老龄社会的特点要求、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考虑不够,缺乏长远的战略性规划指导。

  正如自然环境破坏状况一样,人居环境问题一旦形成,改造起来难度大、成本高。为避免形成新的环境问题,当下的新型城镇化过程融入老年宜居环境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必须抓住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限窗口期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加速期,尽早准备,合理规划。”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说。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标配’,不是‘高配’。”吴玉韶表示,宜居环境建设能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因此要充分考虑老年人身心特点,满足老年人的使用需求,方便可及,适用易用。

  我市围绕重点积极探索

  独居老人在哪里用餐?行动不便怎么看病?家电坏了找谁维修?碰到突发情况怎么办?这些和老人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问题,在海曙区西门街道都能找到解决方案。

  2013年,西门街道打造了面积为1530平方米的全市首家区域性居家养老中心,服务覆盖13个社区,建立了互助中心、社区服务(站)点、义工服务队三级服务网络,服务项目扩展至培训教育、文体健身、医疗康复、法律维权、家政服务等5大类24项。“街道为我们老人相继设置了‘老年日托’‘电脑培训’等平台,还建立了‘云服务、医爱巢’服务工作室,每周三我都会来。”一位72岁的陈姓老人说。

  这位老人家住西门街道的胜丰社区,社区有各类社会组织30支,其中公益服务类有15支。“828”帮你办工作室,在老人看来,特别接地气,家里转椅脚上的万向轮坏了,家里灯不亮了,卫生间下水道堵了,都可以找他们。“在这儿住了20多年了,感觉很舒心。”

  对于老年人来说,宜居社区离不开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等基本特质。在招宝山街道总浦桥社区,“孝心车轮食堂”每天将新鲜、热气腾腾的中餐、晚餐送到老人家中;在白鹤街道丹顶鹤社区,“老伙伴”慢生活体验馆、“鹤声议事厅”让老人有去处、有事做、能解困。

  在城镇,宁波已命名老年宜居社区145个;在农村,首次认证产生了宁波市“十大长寿村”,这些只是我市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缩影。

  为了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2011年,宁波成为全省第一个出台高龄津贴制度的城市,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年龄段发放每人每月50元、100元和300元不等的生活津贴,目前全市每月享受津贴的老龄人口超过20万,年发放资金逾1.2亿元。宁波还在全市范围实施统一的老年人优待办法,老年人在公交出行、就医、参观游览、住房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享受一揽子优待政策。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活动场所等处,强化无障碍通行的观念,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坡道、安装扶手,个别还加装了电梯。不少老住宅小区安装了“爱心转角椅”,供老年人爬楼途中歇息。镇海、鄞州等地还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家庭实施安装扶手等适老化改造项目。

  同时,我市不断加强养老与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在全国率先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把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人群,加大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优惠扶持力度,如免收门诊一般诊疗费、放宽配药量等。截至去年6月底,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签约服务,签约医生3000余名,接受签约的老年人有20.3万人。

  在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持续改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领域,宁波一直在努力。目前,全市老年活动中心(室)有4300多个,总建筑面积175万多平方米,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全市有助老志愿者5.6万多人,结对帮扶老年人约7万名;在社区(村)、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较多的场所设立教学点1100多个,为老年人量身定制课程。

  朝老年友好型环境努力

  截至2015年底,我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1.6万,占户籍人口的22.4%,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15.1%。预计到“十三五”末,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160万,届时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老年人口的“内部变动”,如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对养老的需求也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势在必行。

  “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小到一个窗口单位,大到一个城市,都应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市老龄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认为,社会不仅应建设更多便于老人生活出行的公共设施,构建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更要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氛围,这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努力。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我市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依然存在短板,比如老旧小区里,住在没有电梯的高楼层的老人,外出活动、看病就医不方便;社区户外环境适老性欠佳,一些小区人车混行,户外活动场地及休憩设施匮乏;还有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养老服务能力薄弱,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而在一些新开发的小区里,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同样考虑不够。

  走访中,老年问题专家不约而同提及,这些年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虽有进展,但依然普遍缺乏必要的适老设计及无障碍设施,比如平整住房内易绊脚的地面、在浴室安装安全扶手等。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既要抓长远,也要抓当前,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吴玉韶说,要因地制宜,从解决老年人最不宜居、最不方便的环境问题出发,抓住老旧城乡、社区、楼房改造的机会,先行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前不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未来5年,我市将大力实施“老年保障深化”“养老服务提升”“乐享晚年幸福”“适老优老敬老”“老龄产业培育”等五大工程。其中,作为五大主要任务之一的“实施适老优老敬老工程”,落脚点便是健全完善老年友好环境体系建设,具体内容包括: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加强和完善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社会风尚和有效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

  “‘软件’‘硬件’,两手都要抓,除了物质环境建设,更应关注老人的精神生活,提高老人的参与感,让他们充分融入社会,乐享晚年。”

  延伸阅读

  “老年宜居环境”理念发展历程

  19世纪末,法国成为首个老龄化社会,其后,发达国家陆续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展开老年学研究。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养老社会化和老年服务及设施多元化,多种业态、多种形式的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设施开始成熟并发酵出全球性的行动。

  在老年宜居城镇逐渐成为共识之后,“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方针和策略开始走向成熟阶段。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老年友好城市”的理念,2007年颁布《全球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指南》。

  2009年,全国老龄办借鉴其理念,在中国15个城市开展了“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试点。

  2011年,国务院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的建设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2012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了“宜居环境”专章,明确规定了“国家推动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这是本次修法的亮点和突破,也是含金量最高的法条。意味着建设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已经上升到法律保障层面。

  2016年,由全国老龄办、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文件以“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新理念为中心,完整提出了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保障措施等一整套内容,清晰描绘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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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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