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伟峰:不忘律师的社会责任

    2017年01月18日 15:3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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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名片 沈伟峰,1970年出生,2006年入党,现任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海曙区司法局第三联合党支部书记,曾获浙江省司法厅模范党员律师、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我是一名律师,要做好律师的本职工作,我也是一名党员律师,要在工作中保持党员律师的先进性。”沈伟峰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责任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律师工作是面向当事人的工作,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不只是这样。”几年前,镇海一家企业的船员在台风中不幸遇难,家属不满赔偿,提出上诉,并集结了百来号人向企业施加压力。作为企业的代理律师,沈伟峰让企业和家属达成了协议,家属非常满意。案子结束后,赔偿金的分割问题又困扰了遇难者家属,家属找到沈伟峰,希望他帮忙处理。沈伟峰利用他的专业知识,按照法律条例免费帮他们进行了分割。“让对方代理律师帮忙处理,这是受害者家属对我的信任”,这样温暖的举动也让他获得了当年浙江省司法厅“模范党员律师”的荣誉。

  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本着以“以法为天,以法为职,以法为正”的办所宗旨,在业务水平上有明显优势。“我们律所收费不高,案子不少,对于实在有困难的当事人,我们也会适当减免律师费用”,沈伟峰认为,律师工作不只是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自2009年成为律所党支部书记以来,沈伟峰除了组织日常的学习活动,还带领支部积极与社区结对,参加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新成立的海曙区司法局第三联合党支部由4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现共有11名党员和1名预备党员。第一次当选党代表,沈伟峰深感责任重大,他表示,不但要履行好党代表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也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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