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位一体”改革 推动“三农”转型发展

海曙区首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

    2017年01月24日 11:2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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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 孙勇)1月23日下午,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全区首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正式成立。由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正式开始运作,为深入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区委副书记张启表、副区长毛孟军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海曙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章程》《宁波市海曙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宁波市海曙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会费收取办法》和《宁波市海曙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选举办法》,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毛孟军当选为区农合联第一届理事长。

  张启表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区农合联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强调,要统一思想,全面提高对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是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是我区“三农”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区“三农”良好发展的必然趋势。要突出重点,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作用。一要发挥组织指导的作用;二要发挥综合服务的功能,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建立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要发挥拓展市场的作用,整合现有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探索联合建设一批仓储营销项目;四要合作金融的作用,深化农合联普惠金融体系、探索农民资金互助会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试点推进、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要强化保障,积极营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运行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配套改革、强化要素保障,要以区农合联成立为新的起点,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开拓创新,以更大的作为服务“三农”发展,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据了解,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实行“农有、农治、农享”,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在今年年底前,在区、镇乡(街道)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基础上,我区将积极引导、探索发展一批农民专业性农合联和混合制农合联,确保镇乡(街道)农合联完成经营性服务和公共服务的集聚,实现实体化运行。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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