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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法院巧解KTV版权纠纷

    2017年04月25日 22:3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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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孙勇 通讯员陶琪姜)4月20日上午,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海曙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KTV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据统计,截至2016年,海曙区在册KTV经营企业共32家,区划调整后,在册KTV经营企业增至47家。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著作权的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利益冲突也日益凸显。近五年,海曙法院共受理涉KTV著作权结案843件。

  据分析,由于大部分著作权权利人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签订协议成为音集协会员单位,因此KTV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绝大多数为音集协。同时,作为侵权链条末端经营者,大多数KTV由于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营利水平低、经营人法律意识不强等因素,对著作权缴费持消极抵制态度。

  据介绍,原告起诉的目的主要是“以打促收”,促使KTV场所经营者向音集协交纳著作权费用,一旦KTV经营者交纳了相关著作权费,原告通常主动撤诉,不再坚持主张侵权赔偿。法院虽然通过调解、判决方式解决了大批纠纷,但KTV企业并未取得著作权使用许可,引发诉争的根源问题实际并没有解决,持续侵权、重复侵权大量存在,为日后纠纷再次爆发埋下隐患。这样的“死循环”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娱乐行业的长远发展也无益。

  海曙法院在2014年受理大批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后,及时调整纠纷解决思路,即在统一裁判尺度的基础上,积极为KTV经营企业与音集协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并促成行业协会的成立,推动其自制自律。此外,还对重复侵权、多次侵权的KTV企业,在综合考虑侵权性质、侵权人主观恶意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判决赔偿额度。 “法院要求音集协在许可使用协议中提供反担保,如KTV经营者因侵犯其他主体的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而被诉并赔偿损失,音集协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王惠珍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原海曙区31家企业已与音集协代理机构达成和解,并签订了“一揽子”使用许可协议。区划调整后,新划入海曙的6家KTV经营者在音集协起诉后,经过协调商谈,也已同音集协代理机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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