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武懿)5月11日上午,区慈善总会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表彰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和《海曙区慈善总会章程》。市慈善总会会长陈云金到会祝贺,区委书记孙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王黎明当选为区慈善总会会长。
近年来,我区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等领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区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募集善款超过1.3亿元,先后建立了慈善冠名基金60余家,救助困难群众4.5万人次。全区各级建立了“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在18个慈善分会有序开展工作的基础上,以项目形式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同一片蓝天,关爱新市民”“紫丁香关爱困难单身母亲”等项目均获得宁波市慈善奖,并扶持了区公益集市一条街、宁波慈善商店等一批公益项目。5年来,共有698家单位15.9万余人次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还涌现出了“平安女士”等一批隐名捐款的爱心人士。
陈云金肯定了海曙区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他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要审时度势,加强学习和贯彻落实;要继承发展,注重理念和机制创新;要传递能量,加强慈善文化建设;要发展义工,规范慈善义工队伍;要重视建设,提高组织公信力。
孙黎明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曙慈善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她指出,当前的海曙正站在一个全新的起点上,围绕“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五个排头兵”的发展战略,合力谱写跨越发展的新篇章。全区上下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更加积极、更为主动地投身到慈善事业发展上来。要宣扬文化与践行理念并重,让更多人认知慈善,要持续扩大慈善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要以法兴善与依法行善并举,让更多人信任慈善,要做“有法可依”、“规范专业”的慈善。要广开源路与精准布善并进,让更多人乐享慈善,不断探索慈善募捐新渠道,积极谋划慈善救助新项目。
孙黎明强调,慈善事业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光彩事业,是一项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公益事业。全区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慈善捐赠和社会志愿活动,为全体社会成员树立榜样、作出表率。民政部门要坚持一手抓培育规范、一手抓监督管理,督促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培育扶持一批有声誉、有影响力的慈善机构,确保慈善事业始终沿着规范、健康、有序、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全区各部门都要把配合支持慈善工作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为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一切便利,共同凝聚关爱的力量。
会议表彰了18个慈善楷模,15个慈善之星,22个慈善工作先进集体,18个慈善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