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张姗姗)喜好参加迷信活动,微信微博转发小道消息,不赡养老人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日前,海曙区出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微约束”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党员干部这些日常中看似小却影响大的事件进行监督管理,抓早抓小、从严从实规范约束全区党员干部言行作为。
海曙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微约束”是指对存在于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被重视、容易疏忽、尚未构成违纪或违纪不明显但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行进行监督管理。“这也是整治‘慵懒散’、打通‘中梗阻’,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助推‘剿灭劣V类水’、‘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选资突破’等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迫切需要,微约束行动直面具体的小问题,对症下药,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
记者在《意见》中了解到,“微约束”行动重点从党员干部的“信念关”、“言论关”、“行为关”三个方面进行监督,并详细列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监督内容:是否工作不思进取,低标准要求自己,满足于交差了事;是否热衷攀比,追求奢靡的生活;是否不分场合,不分对象滥发评论;是否不比业绩,比待遇,对工作抱怨发牢骚;是否作风霸道、行为失范、在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拖则拖,敷衍塞责等22条内容。
据悉,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问题,各党(工)委(党组)将会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应当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应当处理的问题而没有及时处理,致使小错误酿成大问题,甚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区纪委还将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应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