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郑轶文 通讯员林葵)近日,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集士港镇的一建筑工地存在建设手续不齐的问题,工作人员立即将案件移送至区建设监察大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核实违法事实后,立即责令该工地停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区建设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立案的案件中这类房地产企业违规开发案居多,一般立案后5—7个工作日可以办结,建设单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据了解,区划调整后,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权由市级部门下放至区级部门,主要的职能范围为对建设工程、建筑市场依法实施执法监察;对建设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进行立案查处。区建设监察大队于5月中下旬成立,截至目前已立案16起,结案9起。“建设监察的市权下放可以让执法更为精准有效,区级建设监察队员因为熟悉辖区情况,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