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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非法捕鸟被拘留

    2017年06月20日 14:5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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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孙勇 通讯员包娇娇)6月13日13时许,高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高桥镇姚江边上梁祝小区附近菜田里有人张网捕鸟。接警后,高桥派出所巡逻队迅速赶赴现场,抓获两名嫌疑人张某和朱某,同时在纸箱内查获了6只野生斑鸠。

  经鉴定,张某、朱某捕获的6只野生的斑鸠是珠颈斑鸠。办案民警贺警官说:“珠颈斑鸠已于2000年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为‘三有’动物。”而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及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每年的4月20日至10月20日和春节期间是兽类野生动物禁猎期,而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陆生野生动物则全年禁止狩猎,“三有动物”也是禁猎对象,而张某他们携带的网具也属于禁猎工具。

  目前,张某和朱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刑事拘留。捕获的珠颈斑鸠,已由宁波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暂时饲养于宁波雅戈尔动物园。民警提醒,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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