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邓思弦)公务车统一喷涂“公务”字样,还附有监督电话“12345”……记者日前从区车改办获悉,我区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化喷涂工作已于6月底全面完成。
据悉,除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已完成统一标识化喷涂工作的公车包括:区纪委机关和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工商联,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公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车辆。
根据规定,机要应急调研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喷涂“公务”字样,并附监督电话“12345”;执法执勤用车,按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图案,尚未规定统一标识图案的部门,喷涂“执法”字样及监督电话“12345”;事业单位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喷涂“单位名称”,并附监督电话“12345”等,公车使用单位如不按规定喷涂标识、故意遮挡擅自损毁标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责。
记者了解到,公务车上喷涂的监督电话“12345”为全市统一的公车使用举报受理平台,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后,将根据车牌号移交车辆归属地处理。区机关事务局为区级公车举报的第一处理单位,并设置24小时监督电话:0574-55889958,对举报信息核实后,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