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孙勇 通讯员陈华章)日前,我区2017年晚稻收购政策正式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了晚稻收购价格及补贴政策。
我区将执行《浙江省2017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确定晚稻收购政策。每50公斤粳稻谷(2017年产,国标三等,下同)、优质晚籼稻谷(甬优12、538)和普通晚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50元、143元和136元。当粮食市场价格超过最低收购价格时,停止执行最低收购价。同时,根据储备补库和农民卖粮需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将按“依质论价、随行就市”原则敞开收购。
据悉,按照区年度订单粮食收购指导性计划,严格落实晚稻订单,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订单收购的晚稻(粳稻谷和优质晚籼稻谷),价外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15元。对经营面积和全年稻麦播种面积均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投售的订单内晚稻实行收购环节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5元。
值得一提的是,订单晚稻必须是农户在本区内自己生产的符合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的晚稻。“收购结束后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提供种粮大户投售数量情况,在各行政村公示,并由各镇(乡)、街道核实,经区粮食、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种粮大户实际投售数量结算发放到户。”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