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需要法治的护航;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该如何续写新篇章?
十九大报告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引发了浙江代表热议。
代表们说,报告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中国家、政府和社会三者的相互关系,确立了促进国家、政府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思路,成为法治中国建设整体部署的重要内容。
下好一盘棋
法治中国谱新篇
法令行则国治。进入新时代,我们需要持续发力建设法治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法治建设。他在浙江工作期间,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十八大以来,从深化改革到反腐败,都在法治框架下推进。”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代表说,“‘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张晓强代表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将发挥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的多项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龙游县大街乡贺田村,浙江西部的一个小山村。早在1993年,村里就率先制定了村规民约,成为治村“铁律”。
“老百姓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法是根本,村规民约、家规有各自的特殊性和适用性。”贺田村党支部书记劳光荣代表说起一件往事:1993年,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山上竹林经常被盗伐。怎么办?他想到了村规民约,由老百姓自己给自己定规矩。后来,村里再没发生盗伐山林事件。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法治建设,法律法规日趋完善,而贺田村的村规民约也在24年间不断修订,见证并推动了山村的蝶变。
“大会闭幕后,我将把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给村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些对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及时纳入村规民约。”劳光荣代表说。
有权不任性
法治政府新作为
天下事,难于法之必行。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为法治政府建设定位了“新坐标”。
2016年,湖州市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下称《条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条例》从规划建设、制度保障、监督检查、公众参与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湖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湖州市委书记陈伟俊代表以《条例》为例,畅谈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与公职人员的行为严格限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是政府有效行使职能,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严以用权,权为民用,有权不能任性。陈伟俊代表说:“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法治政府,是一个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政府。
“公安部门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只有率先做到严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胡朝霞代表深有感触地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执法体系,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激活一池水
全民守法新风尚
至今,浙江代表仍清晰地记得,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有这样一段论述:普及公民法制教育、形成全社会法治风尚,对建设“法治浙江”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
跨越半个世纪,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已成为浙江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常青树”,成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和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经验。
浙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没有法治社会作为基础,法治政府无法实现;没有法治政府的引领,法治社会也无法实现。
“目前,社会治理模式要从单纯依靠政府进行管理向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协调、协商、合作转变。其中需要有一个各方共同遵守的准则,这就是法治。”张晓强代表说。
依法治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宏伟目标。”张晓强代表说,这就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依法办事成为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方式,使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一种常态。
“遇到困难,应该找关系还是找法律?这是我们到基层宣讲法律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让我们高兴的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回答:‘依法办事’‘通过法律办事我们更放心’。”温州市瓯海区政协退休干部宋玲华代表退休近10年来,一直活跃在公益事业一线。她是瓯海区原声法治和平安建设艺术团副团长,经常与团员们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是法治社会的必备要素。”宋玲华代表说,近年来,浙江建设起一套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过时代在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也与时俱进,“我们不仅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道德建设,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良好道德风尚,还要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