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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浙江出台"五费合征"专门意见

    2017年10月27日 15:2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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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制化和规范化,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

  《意见》深化完善参保登记、征收机构、缴费基数、征缴流程和数据信息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加强企业依法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征收、人力社保部门依法登记审核、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的体系建设,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具体作出了哪些规定?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各级地方税务、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既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又相互支持、加强协作,确保“五费合征”工作全面落实。

本文来源: 浙江发布 责任编辑: 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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