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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司法局监管力度再升级

[宁波日报]一社区服刑人员缓刑被撤销

    2017年11月17日 09:12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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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通讯员张弛)日前,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因鄞江镇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涉嫌吸毒,对其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决期2年10个月。这成为浙司【2017】73号会议纪要发布以来,我市首例撤销缓刑予以恢复原判刑期的社区服刑人员案件。

  上个月25日,有着多年监管经验的鄞江镇老司法人徐海波在走访中敏锐地察觉到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有吸毒嫌疑,马上联系禁毒办给王某做尿检,尿检结果呈阳性。海曙公安分局立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随后,鄞江司法所向海曙区司法局提出收监请示。

  海曙区司法局局长史亚培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海曙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执法力度再度升级,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沙燚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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