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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2017年11月29日 14:35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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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唐慧晔)11月22日下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志国,副主任童经纬、金波、林兵、孙铭龙、陈小春、舒建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任陈小春主持。副区长陈早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

  会议还对代表辞职、补选等事项作出了决定;通过了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最后,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庄严宣誓。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慧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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