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毛一波通讯员刘平)近日,海曙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陆续赴辖区内工地,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等情况。
在专项检查前,海曙区人社局通过宣传和指导用人单位自查的方式进行了预检查。“我们开展了‘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海曙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对于发现有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欠薪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