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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优惠年底到期

国税部门提醒:可错峰办理缴纳手续

    2017年12月28日 16:4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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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陈倩)记者从海曙区国税局了解到,临近年底,受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影响,近期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手续的市民增加明显。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将从目前的7.5%,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按照目前购置税的计算方式,车辆购置税金额为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除以1.17(增值税)乘以购置税百分比。也就是说,假如你买了一辆10万元的小排量车,赶上今年的优惠政策,购置税是6410元;明年再买,购置税则升到了8547元。

  于是,近期不少4S店都纷纷打出“买车要趁早”的广告。海曙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其实,是否享受减税税率是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来确定,与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时间无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手续的市民完全可错峰办理,不必为排队而浪费时间。”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取得的发票是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均可享受车购税7.5%的优惠税率。此外,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也就是说,自发票开具之日起60日内仍可按7.5%税率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手续,

  记者了解到,在税收政策优惠即将到期的时候,小排量车的销售也确实有了一定的提高。从国税部门提供的数据来看,从今年开始小排量汽车在所有纳税车辆的比重从年初的53.6%,上升到11月的58.63%。此外,从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我区征收车辆购置税中按5%征税减免1701万元、按7.5%征税减免1427万元,市民受惠共计3128万元。征收应税车辆共计12234辆,其中按5%和7.5%征税车辆共计10674辆,占征税车辆88.27%,比优惠政策实施前增加7.6个百分点。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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