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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校合作建实践教学基地

    2018年01月16日 14:20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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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徐王健 洪一博)日前,海曙区国税局集士港分局与宁波大红鹰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根据协议,海曙区国税局集士港分局与宁波大红鹰学院将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包括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分局组织的税收宣传等专项活动。宁波大红鹰学院财富管理学院院长陈超说:“学院将提供校园资源,使税务干部真正能够走进校园,开展活动,分局则向我们提供税务资源,指导实践,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据悉,宁波大红鹰学院将给予海曙区国税局集士港分局青年干部到校旁听、讲课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并每年定期派遣1至2名专业骨干教师到分局实习交流;分局将每年定期派遣行业专家、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参与学院的教学指导工作。

  “我们将依托学院的人才资源、科研平台和我们自身的公共资源、渠道优势、税务平台,进一步加强税校合作及产学研的深度结合,从而促进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海曙区国税局集士港分局局长邱明辉表示,下步将拓展合作范围,深化合作项目,利用“税·说”团队打造税校合作的新模板。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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