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是海曙区委区政府下属全民事业单位,因新闻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合同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新闻采编(文字)
1、招聘数量:若干名。
2、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新闻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下乡进村;
(3)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协调组织能力;
(4)应届毕业生需具有中文、新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需具有1年以上区(县)市级及以上报刊新闻记者从业经历;
(5)年龄需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2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新闻奖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2月22日后出生)。
(二)电视摄像记者
1、招聘数量:若干名。
2、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电视新闻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操作广播级摄像机;根据题材、拍摄要求,灵活运用适合的拍摄风格;对拍摄素材进行初步的编辑处理工作;
(3)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下乡进村;
(4)应届毕业生需具有中文、新闻或电视摄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需具有1年以上摄像记者从业经历;有时政电视新闻摄像经历者优先考虑;
(5)年龄需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2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新闻奖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2月22日后出生)。
(三)电视编导
1、招聘数量:若干名。
2、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电视新闻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电视专业素养,熟悉电视制作流程和多样化模式,有较强的创意策划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社交及沟通能力,思维敏捷,形象端正;能够独立进行材料分析、选题策划、典型筛选、现场采访、稿件写作、画面编辑等工作;
(3)具有二年以上区(县)市级及以上电视台工作经验;参与所在单位整档节目编导、策划的优先;
(4)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优先;
(5)年龄需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2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新闻奖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2月22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二楼
(二)报名时间
3月3日——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电话:0574-55881771(李老师)、55881756(张老师)
(三)提交资料
填写《海曙区全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及所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核准。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电视新闻相关岗位者,报名时需提供节目样带10分钟左右,视频为avi或mpg格式。
(五)技能测试
主要专业技能测试:现场采访、拍摄、写作。技术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测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总成绩确定方法
总成绩=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等额方式进行。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主要是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十)公示、录用及待遇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如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根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时长的见习期;见习期满按规定进行绩效考评,待遇从优,相关“五险一金”等按区人社部门核定标准缴纳。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