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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散步捡到怪鸟

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018年03月03日 18:09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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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2月26日下午,江厦街道莲桥社区居民在小区散步时,发现地上伏着一只长相奇特的鸟,就送到社区求助。目前,该鸟已被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带走放生。

  捡到鸟的阿姨叫葛丽萍,记者了解到,当时,葛丽萍正在小区里散步,走着走着,发现前方地面上有只鸟伏在地上,就怀疑它是不是受伤了。“这是一只什么鸟?怎么会在这里?”不明情况的葛丽萍将其送到了社区居委会。

  “我们也不懂相关知识,不知道怎么处理。”莲桥社区的社工们拿出手机拍照、搜索,根据鸟的特征和网络上的信息,初步判断这是保护动物。因为从没有见过这种鸟,社工们不敢大意。“我们立即拨打了110,得知需要请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前来处理。”由于已经过了下班时间,致电后并没有得到回音,需要等到第二天,于是他们将这只鸟送到了一户居民家的院子里暂养一宿。

  翌日上午9时许,莲桥社区接到森林公安的电话,得知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上门来处理。1小时后,工作人员带着专业工具抵达社区,带走了这只鸟。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该鸟的状态,发现并没有明显的外伤。据他们介绍,该鸟为凤头鹰,是中等猛禽,通常栖息在2000米以下的山地森林和山脚林缘地带,也会出现在竹林和小面积丛林地带,偶尔也到山脚平原和村庄附近活动。凤头鹰性善隐藏而机警,常躲藏在树丛中,有时也栖于空旷处孤立的树枝上,以蛙、蜥蜴、鼠类、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卷中,凤头鹰被列为稀有种,入列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我们把它拿到东钱湖边的山区去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国家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收购、出售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如发现有人非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公安和林业部门举报。同时,若发现有野生动物不慎受伤或被困,亦可第一时间求助。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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