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王超 通讯员张弛)近日,海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来了两名身着深蓝色警服的一线狱警,他们用自己多年跟服刑人员打交道的经验,开展协助司法工作人员矫正工作。海曙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作为今年浙江省司法厅选派监狱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批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矫正管理新途径、创新管理新思维,全力以赴实现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社区矫正管理目标。
据了解,自3月12日正式启动狱警助矫工作以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望春监狱派驻的2名监狱民警已协助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20余次,参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5次,参与警告调查处理3次,参与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
“选派狱警参与、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监地衔接协作机制,有效推进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引入狱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能充分发挥监狱民警的职业所长,对新入矫、存在违反矫正规定及受警告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修心教育。
“最显著的就是狱警参与入矫宣告,给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一个严肃的氛围,从入矫的第一刻开始,就让矫正人员端正了矫正态度,严格了矫正纪律。”该负责人说,在最近的一次入矫宣告中,狱警完全按照监狱内的规范流程,让一名身着便服的社区矫正人员严肃队列、脱帽、摘口罩,这一系列规范动作,与狱警在场的震慑力密切相关。
与此同时,监狱民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遵守法律服从矫正”和“珍惜生命积极生活”两个主题的讲座,以社区服刑人员讲诉自身高墙内外的真实服刑体验和人生感悟,通过狱警的一系列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增强认罪服法意识,端正矫正态度,珍惜矫正机会,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意识,完善更具针对性的个人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实效。
3月28日,古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发现,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了宁波大市范围,在监控平台中发出了预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将该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上报司法局,待该名社区矫正人员返回家中后,司法局第一时间通知其赶到司法局的训诫室,狱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和警告。
“很多参与社区矫正的人员没有真正进过监狱,他们一直在社会中正常生活,经常会出现意识松懈、纪律不严的情况,而我们的狱警在第一时间赶到,对其进行训诫和警告教育,极大地提高了矫正管理的水平。”该负责人说,古林司法所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后,狱警已经及时掌握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通过监地之间的无缝衔接,让该名矫正人员能够及时接受警告教育,从而提升矫正的管理水平。
为了能够让狱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实效,区司法局认真做好监地衔接工作,第一时间落实办公、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条件,为狱警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司法局还加强与派出监狱的沟通协调,向监狱定期通报选派狱警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完善选派狱警考核管理制度,建立选派民警的月度考勤、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日志表、月报表等制度,强化考核管理责任。
目前,在该项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监狱民警已全程参与入矫宣告、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警告调查处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工作,并不断引进、推广会务材料准备、案件客观性评估、会议记录存档等先进做法,建立更高、更优、更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