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满政)近日,海曙区及集士港、高桥、古林、横街、洞桥、鄞江、章水、龙观和石碶等9个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整版)分别获省政府、市政府批准。
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应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方向和海曙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合理需求,去年3月,我区对海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经过资料收集和调查、用地布局优化、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协调与编制、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论证、完善与上报等阶段,最终成功获批。
据悉,海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是规划期内统筹海曙区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规划本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海曙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全面分析了海曙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全区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据悉,海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海曙区行政区的全部土地,包括17个镇(乡、街道),土地总面积595.44平方公里。本轮土地利用规划期限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