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周唯轶 通讯员张亮)日前,我区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对全区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普查,目前普查工作已启动清查建库环节。
记者从海曙环保分局了解到,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污染源普查主要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海曙环保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海曙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部署,2017年底前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今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地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