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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校园贷”

    2018年07月24日 15:43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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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燕君通讯员马俊陶琪姜)7月13日,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起“校园贷”案件,海曙区人民法院、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了50多名大中学生前来旁听。

  去年11月,高中生小林因为要参加艺考,身上的钱不够,通过微信朋友圈找到一家贷款公司,希望能帮自己贷款3000元至5000元。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姓谢,还有两个“小弟”,分别姓杨和姓范,都20多岁。随后,谢某让杨某、范某带着小林去镇海找办理贷款的张某,出发前,他特地对杨某、范某交代:“凭她的资质,能贷多少贷多少,但是钱一定不能到她账上,得打到我这儿来,而且务必不要让她知道,事后我们分成。”

  找到张某后,杨某将小林的注意力引开,范某趁机对张某说:“能贷多少,你就给她贷多少,但贷款下来的钱要转到我账户上,不能让她知道,事后我们分你好处费。”为了赚钱,张某一口答应,通过几人的“默契配合”,以小林的名义从两家网络平台共批下18500元贷款。根据商定好的“套路”,15500元到了谢某账户,他给杨某和范某各2350元,谢某拿了9500元,张某则收了额外的好处费,而小林只拿到了3000元。

  一个月后,小林收到平台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消息时,才知道当时的真实贷款数目,小林当即找到谢某、杨某、范某和张某,但他们都称不是自己操作的,甚至还恐吓起小林。无奈之下,小林只能向南门派出所求助。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了谢某等人的“套路”。于今年1月将主犯谢某抓获,接着,杨某、范某和张某也相继落网。今年4月,警方将此案移送海曙检察院审查起诉。

  4名被告人中,除了张某外,其余三人都是90后,其中最年轻的杨某今年才20岁,他们将被择期宣判。三个小时的庭审过程,给在场的大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课和法制课。

  看完整场庭审,在场的学生们都很有感触。甬江职高的学生告诉记者:“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受害人是高中生,她缺少社会阅历,缺乏分辨能力。受害人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个醒。”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的学生小杨说,案子的被告人多是大学生或是毕业没几年的,大家年龄相仿,看到他们戴着手铐,很震惊。

  检察院希望通过这次庭审,让孩子们了解此类案件,让广大学生提高警惕,学会自我保护。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朱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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